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今年1月,江苏省启动第一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有烟酰胺注射剂等11个品种,主要用于治疗肝胆系统疾病、慢性肾炎、骨质疏松、神经内科疾病等,均为临床用量较大、竞争较充分且没有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11个品种最大降幅93%,充分竞争组平均降幅42%。
本次苏州市共有185家医疗机构参加省第一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及部分非公立医疗机构。预计第一个采购年度可为苏州市群众节约资金2072.62万元。
药价降价是民生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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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四月的苏州还有这些大事发生
都与你有关哦!
01
放假3天,免费通行
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假期,全国收费公路将继续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具体免费时段从4月3日0时至5日24时。
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不是免费时段驶上高速,只要在免费时段下高速,都不会收费。但超过免费时段下高速,则会被收取全程费用,不按照分段计费。
02
苏州图书馆清明假期开放公告
尊敬的各位读者:
2021年清明假期,苏州图书馆总分馆开放情况公告如下:
苏州图书馆(人民路858号)、苏州第二图书馆(广济北路2383号):
4月3日(周六),9:00-21:00;
4月4日(周日),9:00-17:00;
4月5日(周一),闭馆。
苏州图书馆(人民路858号)地方文献阅览室、科技情报阅览室开放时间:
4月3日-4月4日 9:00-17:00。
分馆开放时间:
已对外开放的分馆除虎丘书院分馆、教师分馆外,正常开放,开放时间为4月3日-4月4日9:00-17:00,4月5日闭馆;其中南环绘本分馆开放时间为4月3日9:00-17:00,4月4日-4月5日闭馆。
姑苏分馆、昭庆寺分馆、太平文创园分馆、狮山横塘街道文体中心分馆、轨交分馆(红庄站)、轨交分馆(广济南路站)4月3日夜间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及须知详见相关分馆开放公告。
入馆须知:
(1)古籍阅览室、盲文阅览室、24小时图书馆暂不开放。
(2)进馆读者(含少儿)无需预约(参观数字技术体验馆、音乐图书馆等密闭空间场馆,需登录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
(3)清明假期,苏州图书馆仍将实施在馆人数总量控制、人员限流以及入馆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可参见往期通知公告或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
衷心感谢市民和读者的支持和理解,敬请相互转告!
苏州图书馆
2021年3月26日
03
苏州部分医院最新通知
01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月3日至4月5日(清明节期间)普通、专家门诊照常进行,具体的门诊安排请以当日挂牌为准。
02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苏大附二院假日期间普通门诊、专家门诊按原排班出诊,专病门诊停诊,请以当日排班信息为准。
03苏州
苏州市立医院
本部、东区:
4月4日(周日)清明节当天专家门诊暂停,其他门诊正常,具体以预约系统排班为准。
北区:
肿瘤科、儿童保健、医学美容科、疼痛麻醉科、盆底门诊、计划生育等科室4月3日至4月5日停诊,其余门诊正常。
体检中心4月3日-5日不开诊。
04
苏州市中医医院
4月4日(星期日)清明节专家门诊停诊,普通门诊照常。
4月5日(星期一)起所有门诊恢复正常。
节日期间急诊24小时开放。
图源:苏州市中医医院
04
金鸡湖马拉松开跑
△往年赛事回顾
2021第十一届
苏州环金鸡湖半程马拉松
暨大运河马拉松系列赛(苏州站)
(拟)
开跑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文博广场-月光码头
开跑时间
2021年4月18日 (星期日)上午7:30
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7日18:00至2021年3月31日15:00
没错,此次金鸡湖半马
被纳入大运河马拉松系列赛
比赛现场将更加盛大!火爆!
Are You Ready?
05
顶级足球赛事来苏
男足世预赛40强中国队主场
2021赛季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
女足奥预赛附加赛
都将于今年在苏州进行
4月,就有两大顶级赛事可看
2021赛季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
时间:4月20日至12月
地点:苏州市体育中心、苏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昆山市体育中心
今年中超联赛将从4月20日开赛,一直打到12月5日,全程分成三个阶段,每队需要打满30轮。第一阶段赛事分成两个小段,中间的间隙期留给国家队备战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40强赛,总共打14轮比赛。第一阶段将采用分组双循环赛制,广州和苏州赛区将分别承接8支中超球队的训练、比赛、食宿。
女足奥预赛附加赛
时间:4月13日16:00
地点:苏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本月初亚足联官方已公布了女足奥预赛中国队和韩国队的最终赛程,中国队先客后主,女足姑娘将于4月13日16:00(北京时间)在苏州奥体中心主场作战,争夺奥运参赛资格。
06
天平山景区暂停开放
根据通告
天平山景区
将于2021年4月6日
启动闭园改造施工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并计划于
今年国庆期间对外开放
07
苏州⇔盐城 可以坐高铁啦
4月10日起
长三角铁路将实行新列车运行图
为填补 盐城至 苏锡常地区的运力空白
新图中盐城将首次开行途经苏州的
G8294/5 G8296 /3次列车1对
点击下图了解详情↓
列车始发站为盐城站和上海站,沿途经停建湖、阜宁南、淮安东、宝应、高邮北、高邮、扬州东、大港南、常州、无锡、苏州、昆山南等车站,
G8296/3次列车18:57从盐城站始发,在常州、无锡、 苏州站 停开时间分别为21:45-48、22:02-04、 22:19-21 ,22:55终到上海站;
G8294/5次列车14:45从上海站始发,在 苏州 、无锡、常州站停开时间分别为 15:13-15 、15:30-32、15:46-48,18:23终到盐城站。
四月将至
这么多好事情也即将发生
你最期待哪个呢?
来源:苏州医保、苏州工业园区发布、苏州图书馆、苏州体育、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市中医医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规划发〔2013〕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
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是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规律和进行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为加强部门协作,规范工作流程,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的签发
人口死亡医学证明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死亡证》共四联(式样见附件1)。
(二)《死亡证》签发对象为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
(三)《死亡证》签发单位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四)《死亡证》签章后生效。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安部门必须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死亡证》四联(后三联一致)及《死亡调查记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私自涂改。
(五)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补发办法如下:已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仅补发第三联;未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补发第二至第四联。
(六)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二、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的使用
《死亡证》是进行户籍注销、殡葬等人口管理的凭证,由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共同管理。
(一)死者家属持《死亡证》第二、三、四联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注销及签章手续。公安机关凭第二联办理死者户籍注销手续,加盖第三、四联公章(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死亡者,第四联无需公安机关签章)。死者家属持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到殡仪馆办理尸体火化手续,殡仪馆凭第四联办理殡葬手续。
(二)《死亡证》第一联是原始凭证,由出具单位随病案保存或按档案管理永久保存,以备查询。第二联由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永久保存。第三联由死者家属保存,第四联由民政部门收集保存。
(三)纸质《死亡证》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印制,发放范围为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人口死亡信息的报告
(一)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库。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建立正常死亡人口信息库,医疗卫生机构在签发《死亡证》15日内网络报告第一联信息。民政部门负责建立死者火化信息库。
(二)开展信息校核工作。各级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本辖区人口死亡信息比对和校核工作,补漏查错,确保人口死亡信息及时性、完整性、一致性。乡镇(街道)派出所民警、民政助理、计划生育专干和乡村医生等应当及时向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在家死亡(含新生儿死亡)信息。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在家死亡和新生儿死亡信息。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级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应当按月交换正常死亡、死亡销户及非正常死亡、死者火化信息(见附件2),建立本部门跨区域非户籍人口死亡信息交换机制。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及时商请公安部门提供上年末本地区性别及年龄别人口数等情况。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四)加强统计分析。各级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人口死亡数据的分析利用,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制定人口健康政策提供信息支撑。在中国大陆死亡的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不作为统计对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人口死亡信息登记工作是加强人口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工作流程,密切部门配合。各级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进一步规范证书签发与使用、信息报告与共享等工作流程,提供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实现业务协同。
(三)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级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要完善证书管理、信息报告、数据安全、督导检查、人员培训、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建立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信息化建设等长效机制,提高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水平。
自2014年1月1日起,《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统发〔1992〕第1号)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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